渺小
请问你觉得枫林在线以往是“人治”的还是“法治”的?今后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如何发展
?
本人上站9个月,感觉是人治,因为法是人制定的,执行的,也是可以更改的。
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净饭
对人治法治问题作个深掏
1、站长的作用到底应该是什么?监督各位斑竹?我想不该只是负责换个服务器吧,收个捐
款吧??
2、如何处理越权管理问题?例如:站长在你的版给帖子加精?
答:1、站长乃一站之长,有具体分工,各负其责,这个应该在条例有明确表述
2、一般不许越权,如遇特殊情况,如果版主,主管不在,站长可以“越权”
害怕游泳的鱼
如果你的好友想借用你的ID半天,并且保证不发帖不回帖不封人,只是希望能看看斑竹究竟
比别人多出哪些权限,你怎么办?
答:不行!想知道可以自已去申请,或去看条例,因为如果一旦造成别的版友的损失,那就
玩大了。
离离
那么你认为版主的工作是否应受监督(或者,受怎样程度的监督)?身为站务你会怎样提出
一个合理可行的监督体制?
答:当然应该受监督,受到全体版友(包括普通版友,版主,栏目主管,站长等)的监督。
由仲裁委员会接受投诉,核实后,再转给栏目主管及站长处理,再由全体版友监督执行情况
。
类似香港廉政公署。在执行过程中,版主接受双规。
华华
对于众多马甲以及许多用户频繁更换昵称(改得面目全非的那种)
大家怎么看?
答:管你怎么改,别犯错就行,你想玩猫腻,来一个封一个,来两个封一双,来一百个绝不
只封99个。
小米
1、 前段时间看了部电视,里面有句话说得好。“共产党员也要吃饭睡觉,也要养老婆孩子
。”现在枫林在线一直在谈“监督、管理、惩处……”,那是不是也该设立一定的奖励制度
呢?毕竟论坛还需要更多得管理人员。如果设立,具体该用怎样的奖励呢?
2、论坛管理章程里有一条:“11、未得到站务委员会批准前,用户不得利用文章发表功能
进行广告宣传、盈利活动及其他不正当活动。”以前遇到商业类广告我通常是删无赦的,一
般同学发的卖东西的则保留。可是现在也会看到一些似乎是学校里的同学发的商业类广告。
你会怎样鉴别,如何处理呢?答:1、要。要。
要积分,要经验值。同样要扣,要扣积分,扣经验值,惩罚才能体现奖励的重要
2、建议欲发商业广告者先向相关站长,主管,版主提出申请,核实无害后,再发贴。
有关此类要求可在相关版面显要位置标出。
小舟
看到最近“ID传奇”板块似乎很有过去“谈天说地”的影子,如果“ID传奇”继续这样水下
去而可能影响其他板块的发展,比如现在“学术交流”就有点像冷宫,请问各位竞选人将如
何处理“ID传奇”的这个问题,而不重蹈“谈天说地”的覆辙?
答:应该把此版块的定位以及鉴别诊断再明确化一些。
渺小
请问你如何看待BBS转信的问题?如果你所负责的栏目中有版块希望参加转信,你会怎么做
?
答:能够提高枫林在线的知名度,未尝不可。文学本来就没有边界,当然欢迎来自四面八方
的参与和展示。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PS:听老大说,今天是最后期限,通通补齐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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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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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已于 2004-03-25 23:22:41 修改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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