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觉得枫林在线以往是“人治”的还是“法治”的?今后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如何发展?
人治
以往的论坛,其实一直都想尽力模仿一个制度健全管理有序的体系,但是存在着普遍的弊病
和漏洞,要称这样的论坛为“法制”实在勉为其难
且引用我在必答题中的相关文字来回答吧:
这种“普遍的弊病和漏洞”,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而解决的方向也应该从这里入手:
1,表现在“法规”的执行机构方面――名存实亡的站委会
在此次新的站委正式成立之前,旧的站委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一年以上)没有发挥正常的功
能。这种不正常体现在
1)对于BBS的大小问题,站委已经长时间没有进行过民主有序的讨论。部分站委对于论坛的
重大事件基本不表态;
2)虽然表面上分工明确,但是站委并未充分实现有效运作
3)站委之间对于论坛管理缺乏充分的交流沟通,没有凝聚力和共识。
在这样的情形下,有人可以长期不参与管理也有人却累死累活地兼管所有的事;有人放弃应
尽的义务也有人因为越权备受指摘;有人在该说话的时候默不作声也有人对BBS的管理机构
终于失望透顶一走了之……
在这里不是想针对以往的站委成员,而是针对这种看似完善最后却流于形式的体制。如果这
种体制的运作本身得不到改善,那么新的站委,或许又会重蹈覆辙。所以我能想到的建议是
完善站委的运作体制:
1)合理的选拔制度:不仅包括选举过程的公正和民主,还应该是经常性的,确保站委能及
时吸收关心论坛和有才能的新成员。
2)完善的监督和考评体制,确保各尽其职(这点稍后详谈)
3)丰富交流,达成共识。以往的交流方式仅限于一个QQ群组,然而LEAF说以后的站委一定
要版聚。但我觉得形式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站委成员对论坛的事务的确做了深入思考和讨
论。最简单的方式是好好利用现在的站务版,对于大小决策都先提出来充分讨论最后定个时
间表决
4)吸引人才:那些经常关心论坛管理的普通用户,那些曾经参与管理的资深网友是最应该
作为发展对象的。
2,表现在制度本身――不能自洽的站规
论坛的站规似乎名目繁多,然而其中的漏洞也不小。比如《论坛管理章程》里说“对于用户
的申诉、检举,本站站务委员会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而随后就能发现这些事务归仲
裁管理,站委只任免内部成员。而那个“仲裁”又在那里呢?事实是到现在都没有正式运作
过。大段大段的“仲裁机构”和“监察机构”的规定长时间形同虚设,也就是说长期没有一
个有效的监督机制。
再比如《论坛管理章程》关于恶性灌水的处罚和界定,关于转载未注明和不合主题贴多次要
封发贴权处理,事实上现在的论坛没有一个版主在沿用。其实随着人气的上升,管理的灵活
性早已相应地增大,这些规定显然早已不适合现在的情况了。
对于规定之类的东西,应该谨慎地去制定,及时地修正,然后严格地遵守。放着不合理不适
合现状规定不管更不遵守,站规就失去了站规的尊严。其实大多数用户是不怎么有兴趣研究
站规的,但论坛管理者应该重视这一点。
3,表现在权力的监督和保障――徒有其名的监督机制
如前所述:徒有其名的监督机制,就是所谓的“仲裁机构”和“监察机构”。可以说当初进
行这样的分工是出于一个美好的愿望,但是在规定出台到现在,报名仲裁的人寥寥无几,仲
裁机构也根本没有成功运作过哪怕一次,而“监察机构”因为是所谓的“非常设机构”,居
然无人报名也没有关系。也许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参与的人少,客观条件不允许,那么就
该质问站规了:不适和现状的站规要来何用?紧接着的问题就是,在这样一个重要监督体系
长期空缺的情况下,管理者如何向用户保证权力的不被滥用和处理事件的公平公正?我们的
站规居然连一个临时替代的法子都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下单单以“自律”来许诺是不够的)
。稍后的诸多纷争,或许就源于这里。
~~~~~~~~~~~~~~~~~~~~
  
~~~~~~~~~~~~~~~~~~~~
~~~~~~~~~~~~~~~~~~~~
※ 作者已于 2004-03-18 13:21:03 修改本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