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论坛管理的民主化,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现将本站站务分工说明如下:
1、站长和站务总管拥有站务决定权,同时拥有全站管理权,但不得擅自使用。遇以下几种
情况时可以行使栏目或版块管理权:
1)没有栏目主管的栏目;
2)栏目主管请假;
3)栏目主管不在线时有重大事件发生(严重恶意灌水、严重违规贴等)。如果此时相关版
主在线,则通知版主及时处理,否则由栏目主管处理。
4)栏目主管和版主(在线)均未处理的站务总管认为应该处理的事件,由站务总管向监察
组提出,由监察组监督执行。
5)栏目主管或版主对站长或站务总管的处理决定有异议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
请。
2、栏目主管拥有栏目事务的决定权,同时拥有栏目内版块事务的管理权。栏目主管根据工
作需要,可以任命协管人员。栏目主管遇以下情况可以行使版主管理权:
1)没有版主得版块;
2)版主请假;
3)版主不在线时有重大事件发生(严重恶意灌水、严重违规贴等)。如果此时副版主在线
,则通知副版主及时处理,否则由栏目主管处理。
4)版主(在线)未处理的栏目主管认为应该处理的事件,由栏目主管向监察组提出,由监
察组监督执行。
5)版主对栏目主管的处理决定有异议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版主拥有版块事务的决定权。正版主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招募副版主(需经栏目主管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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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务委员会
200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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