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参考了以前的材料,伊菲革尼亚、小鱼、小米一起整理的。虽然有增补,但有些部分仍
不太全,我们这次考试有几个名解就没有整理到。所以,最好是自己把书仔细看一遍,再补
充一下。
l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
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
l 宋慈:南宋人,著有《洗冤集录》,为中国古代法医学的代表作,出版于1247年;该书是
一部广泛总结尸体外表检验的书籍,对于尸体现象、窒息、损伤、中毒等各方面都有比较科
学的记载,早于欧洲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的诞生。
l 法医学鉴定: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其生物源物质等进
行检验并作出判断,称为法医学鉴定,是最常见的具法律效力的特殊证据。
l 死亡(death):指个体生命现象永远停止,人体代谢的终止。经过濒死期、临床死亡期
、生物学死亡期三个阶段。可分为心脏死亡、肺脏死亡及脑死亡。
l 脑死亡(brain death):是指全脑(包括大脑、小脑、脑干)功能不可逆的永久性停止
,因此也称为全脑死亡。常见于脑组织的严重损伤、出血、炎症、肿瘤及其他原因引起的脑
水肿、脑压迫、脑疝;也可继发于心脏与肺脏功能的障碍与停止。(主要诊断标准:不可救
治的脑损伤;处于深昏迷,无意识,对外界刺激无反应,肌张力消失,深浅反射消失;无自
主呼吸;脑干反射消失;呼吸机关闭后PaCO2>6.6kPa;脑电图和脑干诱发电位为等电位
直线;脑血管造影无法进入脑。)
l 植物人(vegetative patient):大脑皮层功能严重损害,受害者处于不可逆的深昏迷状
态,丧失意识活动,但皮质下中枢可维持自主呼吸运动和心跳,此种状态称“植物状态”,
处于此种状态的患者称“植物人”。
l 心脏死亡(heart death):心跳停止先于呼吸和脑功能的完全停止。常见于心脏本身的
严重疾病和损伤。
l 肺脏死亡(lung death):呼吸停止先于心跳和脑功能的完全停止。常见于肺或呼吸系统
的严重损伤或疾病。又称呼吸死亡。
l 躯体死亡(somatic death):指作为一个整体的人已经死亡。此期全脑和循环、呼吸功
能已不可逆的停止,标志着死亡的开始。但有些器官、组织和细胞还有功能活动,在人工呼
吸机等支持生命的器械和药物的支持下,心脏和(或)肺仍具有功能活动。是器官移植的理
想时间。
l 超生反应(supravital reaction):是指机体死亡后组织器官细胞仍保持生命机能,对
刺激仍有一定反应,如死后数小时内仍有骨骼肌在机械性刺激下收缩、扩瞳或缩瞳反应、肠
蠕动及精子活动能力。其在法医学上可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l 细胞死亡(cellular death):指从分子和细胞水平上说,机体已经或正经历着死亡,新
陈代谢完全停止,身体逐渐分解,开始表现为死后的一系列变化。又称分子死亡。但各器官
组织的分子死亡是不同步的。
l 假死(apparent death):又称微弱死亡。是指人的循环、呼吸和脑的功能活动高度抑制
,生命机能极度微弱,用一般临床检查方法已经检查不出生命指征,外表看来好像人已死亡
,而实际上还活着的一种状态,经过积极救治,能暂时地或长期的复苏。
l 直接死因(direct/immediate cause of death)指直接引起死亡的疾病或损伤。常为疾
病、损伤、中毒、窒息所引起的直接致命的并发症或继发症。
l 根本死因(underlying cause of death)/主要死因(main cause of death):指导致
上述直接死因的原发性疾病、损伤、中毒、窒息等事件,是直接死因的原因。
l 死亡诱因(inductive cause of death):指本身显著轻微、完全不可能导致死亡的因素
,由于它的作用使原本潜在的致死性疾病急性发作或突然恶化而引起了死亡,这种因素就叫
作死亡的诱因。
l 辅助死因(contributory cause of death):也叫促进死亡的因素,指虽然其本身单独
不能引起死亡,但确实加快或促进了死亡发生的因素。,可以是某种早先就有的或者并发、
继发的疾病,或者合并存在的一定程度的外伤,或者某种外界的因素等。
l 自然死亡(natural death)/非暴力死亡(nonviolent death):指符合生命和疾病自然
发展规律,没有暴力干预而发生的死亡。分为衰老死和疾病死。
l 非自然死亡(unnatural death)/暴力死亡(violent death):是指由于生命或疾病发
展规律以外的因素作用而提前发生的死亡。包括自杀死、他杀死、意外死、安乐死等。
l 自杀死(suicidal death):指故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引起的死亡,而不论这种行为是
自己对自己实施的,还是假手于他人对自己施行的。
l 他杀死(homicidal death):指违背他人意愿故意伤害他人,引起的他人死亡。两个基
本点:一是违背他人意愿,区别于自杀;二是伤害行为的故意,区别于意外死。
l 意外死(accidental death):指出乎意料之外、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死亡。其核心是意
料之外,即没有预见所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会导致死亡;非故意指其行为不是以伤害或致
死为目的。
l 尸体现象(postmortem phenomena):人个体死亡后,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
止,尸体在内外各种物理、化学及生物学因素作用下,发生的一系列变化所表现出的特殊的
现象。以24小时为界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
l 尸冷(algor mortis):指人死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热量不再产生而从体表不断向外
发散,体内的热能先传导到体表,继而经各种传导方式向外界传导能量,使尸体温度降到环
境温度,甚至低于环境温度的现象。(一般成人尸体,16-18度环境中,死后10小时内平均
每小时下降1度左右;10小时以后每小时下降0.5度左右;一般死后24小时降至与周围环境温
度相等。)
l 尸斑(livor mortis/hypostasis):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因其本身的重力
而下沉到尸体低下部位,坠积于尸体未收压处的血管内,这种现象称为血液坠积,因死后血
液坠积使坠积处皮肤呈现边缘不清的有色斑痕,即为尸斑。可分为坠积期、浸润期、固定期
。用于确证死亡、推测死亡经过时间、判断有无移尸及推断死因。
l 肌肉松弛(muscular flaccidity):躯体死亡后,肌张力消失,肢体变软,呈迟缓状态
(瞳孔散大、眼微睁、面部松弛、各肢体关节易屈曲、括约肌松弛可导致大小便失禁、精液
外溢)。
l 尸僵(rigor mortis/cadaveric rigidity):指死后肌群经短时间的松弛后变僵硬,使
关节固定、尸体呈强硬状态的现象,表现为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曲。可分为上
行型、下行型。一般于死后1-3小时开始出现,24小时达到高峰。36-48小时后开始缓解,冬
季可持续72小时或更久,完全缓解多发生在死后3-7天。可用于推测死后时间。
l 尸体痉挛(cadaveric spasm/instantaneous rigor):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死亡瞬间
,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直接进入僵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的姿势和动作,称尸体痉挛。与在
高度神经兴奋状态下死亡有关,可以固定死者临死时的动作、体位和姿势,有助分析案情。
l 皮革样化(parchment-like transformation/local desiccation):指尸体局部表面,
尤其在皮肤较薄的部位及湿润的创面和黏膜面,水分迅速蒸发,以致局部干燥变硬,呈羊皮
纸样或皮革样外观,同时局部颜色加深呈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现象,又称尸体局部干燥。
l 尸体角膜混浊(postmortem turbidity of cornea):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变
混浊呈灰白色,最后完全不能透视瞳孔,称为角膜混浊。
l 自溶(autolysis):人死亡后,组织细胞因受细胞内固有的各种酶的作用而发生的细胞
结构的破坏,因而各器官软化甚至液化,称为自溶。
l 腐败(decomposition/putrefaction):指人死后机体组织的蛋白质、脂肪和糖类因腐败
细菌在体内大量生长繁殖而被细菌分解为简单的有机物、无机物和腐败气体,使软组织逐渐
分解和消失的过程。可在腐败发展中表现为尸臭、尸绿、死后循环、腐败静脉网、巨人观等
形态变化,多以生前就有细菌的器官速度快、开始早。用以推测死后经过时间。
l 尸臭(odor of putrefaction):腐败细菌分解肠道内的蛋白质,产生以硫化氢和氨为主
的腐败气体,从口、鼻、肛门排出,具有尸体特有的腐败气味,称尸臭。约在死后3-6小时
发生。
l 尸绿(greenish discoloration/cadaver):死后24-48小时,腐败气体的硫化氢与血红
蛋白及其衍生物结合成硫化血红蛋白或硫化变性血红蛋白,或与血液中的游离铁结合成为硫
化铁,透过皮肤呈绿色,称为尸绿,一般最早出现于尸体右下腹部,经3-5日后逐渐扩展到
全腹、胸部和全身。
l 巨人观(bloated cadaver/giant cadaver):死后5-7天,尸体腐败扩展到全身时,使整
个尸体膨胀成一个庞然大物,称巨人观,表现为颜面肿大、眼球突出、口唇外翻、胸腹隆起
、四肢增粗、皮下组织和肌肉呈气肿状,难以辨认。
l 白骨化(skeletonized remains):指尸体软组织经腐败而逐渐软化、液化直至完全溶解
消失,毛发和指(趾)甲脱落,最后仅剩下骨骼的现象。
l 木乃伊(mummy):尸体处于干热或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体内水分易于蒸发而迅速减少,
不适于腐败细菌的生长繁殖,以致机体不发生腐败,以干枯状态保存下来,称为木乃伊或称
为干尸。能长久保存个人特征及损伤,甚至某些器官的病变,具有一定法医学意义。
l 尸蜡(adipocere):尸体长期浸泡在水中或埋在空气不足的湿土里,腐败进展缓慢而 ,
尸体的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氢化作用,形成黄白色的蜡样物质,使部分或全部尸体得以保存,
称为尸蜡。可大体保存尸体的原形,并能保存某些暴力作用的痕迹,但较难推断死亡时间,
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l 泥炭鞣尸(tanned cadaver in peat bog):尸体埋于富含多种腐植酸和单宁物质的酸性
土壤或泥炭沼泽中,由于鞣酸与腐植酸的脱钙与防腐作用,腐败停止发展,皮肤鞣化,肌肉
和其他组织蛋白逐渐溶解,尸体体积高度缩小,骨骼和牙齿脱钙而变软,重量减轻、变软易
曲,这种保存型尸体称泥炭鞣尸。可以保留当时的暴力痕迹。
l 死后分娩(postmortem delivery):孕妇尸体腹腔内腐败气体压迫子宫,及宫腔内腐败
气体推压胎儿,所导致的胎儿娩出。
l 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即由于致伤物机械力的作用而使人体产生的器官组
织结构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它不包括高温、低温、电流、雷击、放射线和中毒所导致
的损伤。
l 擦伤(abrasion):由于钝器(略有粗糙)机械力摩擦的作用,造成表皮剥脱、翻卷为主
要表现的损伤。可表现为抓痕、擦痕、撞痕、压痕、压擦痕等,损伤轻微,但可反映暴力作
用点、暴力作用方向、施暴意图及致伤物特征等,有炎症反应表明为生前伤。
l 挫伤(contusion/bruise):钝器直接打击造成以皮内/皮下出血为主要表现的损伤。其
形态特点为:皮内、皮下出血;伴表皮剥脱;局部肿胀;炎症反应(生前伤)。法医学意义
为:暴力作用点;系生前伤;颜色改变可推断损伤时间;分布情况可推断施暴意图;形态可
反映致伤物打击面。
l 创(wound):即皮肤破裂的开放性损伤,由创口、创缘、创角、创腔、创壁、创底等组
成,钝器创可有组织间桥。根据形成原因不同,可分为钝器创(撕裂创、挫裂创)、锐器创
(切创、砍创、刺创、剪创)、火器创(枪弹创、爆炸伤)。其法医学意义为:推断致伤物
类型;创内异物可确定致伤物;特定部位的创可反映事件性质;常是致命伤。
l 钝器创:指由无刃无尖的钝性物体作用于人体形成的创。其特点是创角钝圆,创缘和创壁
不整齐,创底不平,创缘两侧常伴有程度不等的擦伤和挫伤,两侧创缘或创壁间常可见到未
断的血管、神经、纤维组织等像桥样将两边相连,法医学称其为组织间桥(tissue bridge
)
l 锐器创:(sharp instrument injury)由有刃核(或)尖的物体作用于人体形成的创。
其特点是创角尖锐,创缘和创壁整齐,创底平,两侧创缘和创壁不伴擦伤和挫伤,没有组织
间桥,外出血常明显。依锐器底刃和尖端作用于人体的方式不同,又可将其再分为砍创、切
创、刺创、剪创、及锯创,以及由复合作用方式形成的复合创,如砍切创、刺切创、刺剪创
等。
l 挫裂创:(contusion-laceration)具有钝器创的典型特征,以头部最常见。头皮挫裂创
的形状能较好地反映致伤物作用面地形状和大小。
l 撕裂创:(laceration)少见的钝器创。只有皮肤裂开,两侧创缘和创壁并不伴有明显的
擦伤和挫伤。一般较表浅,有时在创腔内可见组织间桥,皮肤的裂开有时与皮肤的纹理一致
。
l 钝器创:(blunt force injury or blunt instrument injury)由无刃无尖的钝性物体
作用于人体形成的创。其特点是创角钝圆,创缘和创壁不整齐,创底不平,创缘两侧常伴有
程度不等的擦伤和挫伤,两侧创缘或创壁间常可见到未断的血管、神经、纤维组织等像桥样
将两边相连,法医学称其为组织间桥。钝器创可分为裂创、挫裂创。
l 高坠创:(injury due to fall from height):又叫坠落伤,外轻内重,广泛而严重,
一次外力作用可以形成,除着力处,远离部位损伤可更严重,各种损伤并存,可发生多处骨
折,其骨折线表明其作用力的方向一致。
l 棍棒创:
l 竹打中空:(tramline or railway line bruise):又叫铁轨样挫伤或中空性挫伤,用
棍棒状致伤物垂直打击在软组织丰富部位形成的一种特征性挫伤。表现为两条平行的带状出
血,中间夹一条苍白出血区。能清楚地反映致伤棍棒的宽窄、直径或形态特征。
l 挤压伤:(crush injury)多见于建筑物倒塌、人群挤压、交通事故车辆碾压等意外。其
特点为分布广泛、类型复杂多样、严重程度不等。
l 挤压综合征:(Crush syndrome):外伤后血液和组织蛋白破坏分解后的有毒中间代谢产
物被吸收入血引起的外伤后急性肾小管坏死和由其引起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此为广泛性软组
织挫伤的伤者晚发性死亡的常见原因。
l 切创:(incised wound):指锐器的刃部或尖端紧贴皮肤表面划切所形成的创。其特点
为①创口长窄、创腔较深,②创缘平整、创角尖锐、且常伴浅表划痕,③有拖刀、无间桥,
④无擦伤,⑤多见于自杀,特别是女性。
l 砍创:(chop wound):指锐器刃部以接近垂直于人体体表、且以上下挥动的形式致伤人
体所形成的创。其特点为创口大、创腔深、无组织间桥、创下骨质和器官损伤较重、可伴擦
伤。皮肤上的砍创创口形状能较好地反映砍器的大小和形状。多见于他杀。
l 刺创:(stab wound):锐器的纵轴尖端以接近垂直的方向作用于人体表面所形成的创。
是最多见的锐器创。特点为①创口小、创腔深,②无组织间桥,③常伤及内部器官或大血管
而危及生命,④此入口的形状可提示刺器的类型。
l 剪创:(scissoring wound,clip wound)指用剪刀的刃部夹绞或剪切人体所形成的创。
较少见,其特点为创口小、创缘中段可见夹绞所形成的小皮瓣突起。包括剪刺创、剪切创、
剪断创。
l 射击伤(gun shot wound):由高速运行的弹头造成的损伤称射击伤。
l 擦伤轮:(abrasion collar ):也叫挫伤圈(contusion collar),射入口边缘周围的
圈擦伤带。旋转的弹头进入机体时,其顶端使皮肤挫碎成创口,而其周边部位因旋转、碾压
作用则形成了创口周围的擦伤圈。擦伤圈开始为鲜红色不太明显,死后随着水分的蒸发,擦
伤圈发生皮革样化,成为暗褐色,比较容易观察。
l 烟晕:近距离射击时,射入口周围皮肤可见烟灰和火药颗粒沉积形成的黑色烟晕。
l 枪口印痕:(muzzle imprint)接触射击或半接触射击时,创口周围皮肤或衣着上可以见
到圆形或半月形的枪口印痕。其原因为,枪口喷出的气体在皮肤下膨胀,将皮肤向外冲起,
其表面紧贴在枪口上而形成的。
l 污垢环(grease ring或collar):围绕皮肤缺损边缘的一圈污秽黑褐色的轮状带,其宽
度约为1mm。弹头射过皮肤时,附着在弹头上的油污、铁锈、金属碎屑或尘埃等擦拭在皮肤
上而形成的。
l 射出口:因弹头由内向外穿透皮肤形成,故创缘组织外翻,常呈撕裂状,似喇叭口。射出
口创缘多无组织缺损,亦无擦伤圈、无垢环或烟晕等。
l 摔跌伤:(tumbling injury):指人体被行驶的车辆碰撞后,摔跌时与地面撞擦所形成
的损伤。表现为身体突出部为多发性的擦伤和(或)挫伤,损伤表面常有路面的泥沙附着。
l 碾压伤:(run-over injury):指车辆全部或部分从人体碾过所形成的损伤。在被碾过
部位的皮肤上有时可以留下反映车辆轮胎花纹形状的擦伤和挫伤,法医学上称之为轮胎印痕
。碾压部位常见严重的闭合性多发骨折、多发性内脏破裂出血。
l 伸展创:被碾压部位临近或对面的皮肤上有时可以见到因张力过大后形成的伸展伤。
l 拖擦伤:(dragging injury):指人体被行驶的车辆挂住在地面上拖擦所形成的损伤。
多表现为大面积、有方向性的擦伤和(或)挫伤。损伤表面常见路面的泥沙附着。
l 撞击伤(impact injury):指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辆与车内或车外人员碰撞,而在人体
上形成的损伤。
l 挥鞭样损伤:(whiplash injury):多见于高速行驶车辆因突然刹车,或撞击到相对静
止的车辆尾部使其突然减速,车上的乘客因惯性作用,头部在很短的时间内向前和向后剧烈
晃动,是颈椎和颈髓发生的损伤。常见第1~2、5~6颈椎骨折或脱位,以及其内的颈髓损伤和
邻近软组织的挫伤出血。
l 弥漫性轴索损伤:(diffuse axonal injury,DAI):指头部受到顿器暴力作用后发生的
,主要弥漫分布于脑白质、以轴索损伤为主要改变的一种原发性脑实质的损伤。其特点为①
广泛性白质变性,小灶性出血,②神经轴索回缩球,小胶质细胞簇出现,③常与其他颅脑损
伤合并,死亡率高。
l 枪弹创:子弹射入机体所形成的损伤,由射入口、射创管和射出口三部分组成,可分为贯
通创、盲管创、回旋创、擦过创(即沟装缺损)。
l 脑挫伤:(cerebral contusion):一种常见的原发性脑损伤,只由于外力作用形成的软
脑膜完整而脑皮质浅层的出血和(或)挫碎。主要因脑组织在外力作用后在颅内作直线加速
或减速运动,或旋转运动,脑表面与颅骨内面或颅底碰撞、摩擦而形成。
l 爆炸损伤:(explosion injury)
l 冲击伤:(coup injury):指紧靠头部受打击或碰撞部位以下的脑皮质发生的挫伤。多
见于头部加速运动时,或头部处于静止状态受钝物打击或碰撞时。
l 对冲伤:(contre-coup injury):指沿头部被打击或碰撞作用力方向对侧的脑皮质发生
的挫伤。如枕部受打击或碰撞,额极和颞极脑皮质发生的挫伤。一般见于运动中的头部受到
外力作用后突然做直线减速运动时。此类在现实中最多见。
l 致命伤(fatal injury):
l 绝对致命伤(absolutely fatal injury):根据当前的医学水平,在任何条件下,对任
何人多足以直接致死的难以抢救复苏的的损伤称绝对致命伤。属根本死因,也是直接死因。
如头颅粉碎性损伤,切断颈部大血管等。
l 条件致命伤(conditional fatal injury):指在某种不利条件下,损伤或其合并症才能
导致死亡的称条件致命伤。分为个体条件致命伤和偶然条件致命伤。
l 试探伤(hesitation marks of hesitation 或wound of tentative cut):在致
命伤创口旁有一条或多条与伤口平行的同类伤口,多见于腕部或颈部。是自杀的特征性损伤
,反映死者在最终的致命性切割前的犹豫与试探的心理过程,开始比较浅,而后逐渐加重。
l 抵抗伤(defense wound):是被害人为保护自己头面、躯干等较重要部位免遭攻击,或
与凶手搏斗抢夺凶器时造成的损伤。为典型的他杀伤,常见于死者前臂外侧、手背、手掌与
手指之间等部位。
l 阳性生活反应(positive vital reaction):活体对损伤的反应在机体全身和局部表
现出的可观测的病理变化。
l 烧伤(burn):由火焰、高温固体和强辐射热引起的损伤称之为烧伤。
l 烫伤(scald):由高温液体(eg,沸水、热油)或高温蒸气等所致损伤称为烫伤。
l 外眼角皱褶:因火灾烧死者常反射性紧闭双目,因而在外眼角形成未被烟雾熏黑的形似苍
白色“鹅爪状”改变,称为外眼角皱褶。
l 斗拳姿势:全身被炭化时,骨骼肌遇高热而凝固收缩,称热强直。由于屈肌强于伸肌,四
肢关节常成屈曲状,类似拳击手比赛中的防守状态故称为斗拳姿势。
l 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为烧伤尸体内部征象之一。呼吸道损伤所致的急性喉水肿、急性坏
死性咽炎、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周围炎等,统称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是生前烧
死的确切证据。
l 冻伤(frostbite):低温所致体表局部损伤。
l 反常脱衣现象(paradoxical undressing):冻死尸体表征之一。冻死者死前反而脱去
衣服、鞋袜,全身裸露,或将衣服翻起,暴露胸腹部,或仅穿内衣裤,称为反常脱衣现象。
可能原因为体温调节中枢麻痹,有幻觉热感即“反常热感觉”。注意与抢劫或强奸杀人案相
鉴别。
l 维斯涅夫斯基斑:冻死者胃粘膜下有弥漫性斑点状出血,沿血管排列,呈暗红、红褐或深
褐色。这种为粘膜下出血斑称为维斯涅夫斯基斑。是冻死尸体有价值的征象。
l 电击伤(electrical injury):电流通过人体所引起的皮肤及其他组织器官的损伤及功
能障碍。
l 电流斑(electric mark):又称电流印记,是电流作用于局部接触皮肤,由于电流的作
用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皮肤损伤。一般见于电流入口,有时也可见于电流出口。电流斑常为1~
2个,也可多个。多发生在电极接触面较小的情况下。典型的电流斑为圆形或椭圆形,灰白
或灰黄色,质坚硬,中央凹陷,形似前火山口状。
l 核流(streaming of nuclear):在电极伤中,显微镜下,有时可见基底细胞线状伸长
,插入真皮中,称流水样结构或核流。
l 皮肤金属化:或称金属异物沉积,系因电极金属在高温下熔化和挥发沉积于皮肤表面及深
部而形成。是证明电击伤和电流入口较特殊的征象。
l 电烧伤(electric burns):电烧伤多发生在解除高压电时,因电流强度大,且通电时
间长或电流短路。
l 电击纹:高压电击时,由于皮下血管扩张、麻痹、充血或出血,有的皮肤表面可出现树枝
状花纹,称电击纹。
l 硬脑膜外热血肿(extradural heat hematoma):头部受火焰高温作用,脑及硬脑膜受
热凝固收缩,与颅骨内板分离形成间隙,同时,硬脑膜血管及颅骨板障血管破裂,溢出的血
液聚集于该间隙而形成血肿,即硬脑膜外热血肿。注意与外伤性硬脑膜外血肿相区别。
l 骨珍珠(ossous pearls):高压电击时,骨因遭受电流热效应而发生坏死,胶原破坏和
无机物熔化。熔化的特殊产物即所谓骨珍珠。其形态如珍珠,灰白色,内有空腔,躲在受损
骨的表面。
l .雷电击纹(lightning mark):遭雷电击者的皮肤上可遗留下红色或蔷薇色树枝状或燕
尾服状斑纹,称雷电击纹。是雷击死的特征性变化。多位于肩、前臂、腋窝、胁腹部、腹股
沟与大腿等处。
l 窒息(asphyxia):人体的呼吸过程由于某种原因受阻或异常,所产生的全身各器官组织
缺氧,二氧化碳潴留而引起的组织细胞代谢障碍、功能紊乱和形态结构损伤的病理状态称为
窒息。
l 机械性窒息(mechanical asphyxia):因机械性暴力作用引起的呼吸障碍所导致的窒息
。其主要阻碍外呼吸。
l Tardieu氏斑(Tardieu spots):机械性窒息尸体的内脏和粘膜下可见淤点样出血,称
之Tardieu氏斑。常见于肺胸膜、心包膜、心外膜下、甲状腺、颌下腺、睾丸、婴儿胸腺被
膜下以及脑蛛网膜等。为机械性窒息尸体的内部征象。
l 缢死(hanging):俗称吊死。利用自身全部或部分的体重,使环绕颈项部的绳索或其他
类似物压迫颈项部而引起的死亡称为缢死。
l 勒死(strangulation):又称绞死。指以绳索类似物缠绕颈项部,借助死者自身重力以
外的机械力量,使绳索类似物勒紧并压迫颈项部而导致的窒息性死亡。
l 扼死(manual strangulation):指用单手或双手扼压颈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又叫掐
死。有时也可见用肘部、前臂或器械压迫颈部所致的扼死。扼死几乎均为他杀。
l 捂死(smothering):又叫闭塞口鼻所致窒息死亡。指以手或其他柔软物体同时压闭口鼻
孔而引起的窒息死亡。属于典型的单纯性缺氧窒息死。
l 体位性窒息(death from positional asphyxia):指因身体长时间限制在某种异常
体位,使呼吸运动和静脉回流受阻而引起的窒息死亡。应排除损伤、电击、中毒、猝死、疾
病等其他可能的死因。
l 性窒息(sexual asphyxia):指性变态者以某种方式使自己产生一定程度的缺氧窒息状
态,体验某种性快感而进行的一种变态的性活动。有时由于所用产生窒息的措施过度或自我
解救的措施失误,而意外地窒息死亡。
l 哽死(choking):为堵塞呼吸道所致窒息死亡,指由于异物从内部堵塞上呼吸道所引起
的窒息死亡。
l 溺死(drowning):俗称淹死。指因大量液体进入呼吸道,影响气体交换而引起的死亡。
l .浸没死(death due to submersion or immersion):
干性溺死(dry drowning):为非典型溺死。溺水者为落水后死亡,但尸检未见呼吸道和
肺泡中有较多溺液。死亡机制可能为落水后因冷水进入呼吸道刺激声门引起反射性痉挛,发
生急性窒息;或因冷水刺激皮肤、咽喉部及气管粘膜,引起反射性迷走神经抑制作用,导致
心跳骤停或发生原发性休克而死亡。
l 蕈样泡沫(mushroom-like froth):溺液刺激呼吸道,粘液分泌增加,同时剧烈的呼吸
运动,使肺水肿时的溺液、呼吸道粘膜分泌的粘液及空气互相混合搅拌形成口鼻部泡沫性液
体。多为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因富含粘液而较为稳定,不易破灭,附着在口鼻孔及其周围
。有时呈蘑菇状,称之为蕈状泡沫。
l Paltauf斑:(Paltauf spots):溺死者发生水性肺气肿,两肺可见散在淡红色出血斑
,多见于肺叶之间及肺下叶,系因肺泡壁破裂出血并溶血所致,称之为溺死斑,或Paltauf
斑。
l 猝死(sudden death / sudden and unexpected death):指平时貌似健康的人,因
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其特点有三,①死亡急骤,②死亡出
人意料,③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
l 孤立性心肌炎:又称Fiedler氏心肌炎。是一类原因不眠,限于心肌的炎症性病变。多见
于20~50岁的中青年。本病潜在进行,突发心源性休克或阿-斯综合征而猝死。
l .脂肪心(fatty heart):系指心外膜下过多脂肪沉积,并向心肌内浸润,逐渐取代心
肌纤维,故又称心肌脂肪浸润。
l 青壮年猝死综合征(sudden manhood death syndrome,SMDS):是一种多见于青壮年
,至今原因不明的猝死。其特点为,①死者绝大多数为20~49岁的男性青壮年,②平素看起
来健康,③死亡多在睡眠或安静休息时突然发生,④完整的尸检和辅检查不出足以说明死因
的器质性疾病,也无中毒或暴力死亡原因。
l 婴儿猝死综合征(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SIDS):是一种多见于一岁以内
婴儿、意外急死,经详细尸检未能找到适当死因的猝死。特点为①死者绝大多数为一岁以内
的婴儿90%为6个月内,②平素看起来发育正常和健康,③多为睡眠或安静状态下死亡,故又
称为“摇篮死”或“睡床死”。
l 中毒(poisoning / intoxication):指毒物进入体内后,发生毒性作用,使器官组织结
构发生改变或其功能遭受损伤而出现的疾病状态。
l 毒物(poison / toxicant):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人体后能与机体产生作
用,导致机体器官组织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损伤的化合物。
l 中毒量(toxic dose):能使机体出现中毒症状的毒物最小剂量,称为这种毒物的中毒
剂量。
l 致死量(lethal dose):能使机体中毒死亡的毒物最小剂量,称为这种毒物的致死量。
l 中毒血浓度(toxic blood level):指能引起中毒反应的这种毒物在中毒者血中的最
低浓度。
l 致死血浓度(fatal blood level):指引起中毒死亡的这种毒物在中毒者血中的最低
浓度。
l 药物滥用(drug abuse):是指某些人为了改变情绪或诱导欣快感,长期使用某种药物
超过了治疗的需要,或使用非医疗用的化学药品,从而用药成瘾不能自拔。其范围广泛。
l 药物成瘾(addiction):是滥用药物的后果,指习惯于摄入某种药物而产生的一种依赖
状态,撤去药物后可引起一些特殊的症状即戒断症状。又称药物依赖性(drug dependence
)。
l 重伤(grave bodily injury):包括这种原因损伤(不单纯指机械性损伤),使人肢
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
大伤害的损伤。
l 轻伤(flesh injury):指使人身体健康受到一定伤害或者造成一定器官功能障碍,但
不危及生命和造成严重残废的损伤。
l 轻微伤(slight bodily injury):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
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l 血型(blood group):人类血液中由遗传控制的个体特征,包含了血液中所有成分中的
个体差异,是一个广义的血型概念,分红细胞血型、血清型、红细胞酶型和人类白细胞抗原
等。法医学鉴定应用的血型还有MN、Rh、P、Lewis、Duffy、Kidd、Kell等。
l 遗传多态性(polymorphism):一个种内互配的群体中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因型,其
等位基因频率在0.01(?)多态性的越高……?数目越多……?越强。(书上没有,资料看
不清)
l 结合珠蛋白(haptoglobin,Hp):是人血清中能与游离血红蛋白(Hb)结合的一种a糖蛋
白。由三种表现型Hp1-1,Hp2-1,Hp2-2。受控于Hp座位上的对等位基因Hp1和Hp2呈共显性
遗传。
l DNA指纹:指具有完全个体特异的DNA多态性,其个体识别能力足以与手指指纹相媲美,因
而得名。可用来进行个人识别及亲权鉴定。
l 个人识别(personal identification)就尸体或活体辨别该个体是谁,或是否与某个体
是同一个人。
l 亲权鉴定(paternity test):利用人类遗传标记得监测与分析,判定父母与孩子间是
否亲生关系。
l 血痕(bloodstrain):?
l 医疗纠纷(medical tangle):指医患双方因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得不良医疗后果及
其产生得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纠纷,并且要求追究责任和赔偿,而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
出处理或向司法机关提请司法诉讼的案件。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在试试真想未查明
之前统称位医疗纠纷。
l 医疗事故(medical malpractice):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
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伤的事故。
l 父权否定(exclusion of paternity)被控父亲与孩子的GM不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时可否
定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
l 父权机会(probability of paternity)不能否定AF位孩子的生父时,其与孩子有亲缘关
系的可能性。
l 父权指数(paternity index PI)AF(可疑父亲)具备必需基因或必需单位型成为孩子生
父机会的ro值,反映AF为孩子生父的可能性是随机男子的多少倍。
l 法医学物证(material evidence)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能够证实犯罪的物品和痕迹称为物
证。包括与人体有关的生物学材料,一类是人体的构成成分,例如血液、毛发、指甲、骨骼
、牙齿、组织脏器等;另一类是人体的分泌物、排泄物、例如唾液、精斑、鼻涕、呕吐物、
粪便、尿液等。
l 硅藻检验:(没讲过呀,应该不会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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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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