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本论坛依据《论坛管理章程》中“五、仲裁机构”之有关规定,组建仲裁委
员会。
一、组建原则
仲裁委员会作为本站的仲裁机构,负责处理本站合法用户或监察组对站务、监察、仲裁
的投诉,对站务、版务的弹劾等的仲裁和协调事宜。
仲裁委员会新成员按以下程序产生:仲裁委员会全部成员从本站合法用户中产生,人数
应维持在3-7人之间。原则上所有成员均由选举产生,在人数不足3人时允许通过仲裁委员会
提名,仲裁委员会和站务委员会双方通过,增补1-2名委员,以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作。
仲裁委员不得同时兼任站务委员会成员或者版主职务。
关于仲裁机构的详细说明,请参见站规有关章节。
二、实施步骤
1、时间:即日起至首届仲裁委员会成立
2、报名对象:本论坛全部合法用户
3、报名方式:
用户在本论坛“仲裁投诉”[Complain]版块提交标题为《仲裁委员申请》的申请,申请
必须包含申请人帐号、论坛注册时间、申请理由、工作计划等详细内容。同时,用户必须保
证自己向论坛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绝对真实和完整。
4、初审:
由站务委员会负责,主要审查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5、选举:
通过审查的申请者,由站务委员会组织选举为期2周的选举。全论坛用户均可参加投票
。按得票数从符合要求的申请者中择优选取3-7人作为见习仲裁委员。
6、见习与考核:
见习仲裁委员见习一个月,并参加站规知识考核。通过考核者,组成首届仲裁委员会,
行使仲裁职责。
此次组建过程向全论坛公开,由全论坛用户监督执行。用户如有疑问,可在SYSOP版询
问。
特此公告
枫林在线论坛
200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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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已于 2003-07-09 22:33:00 修改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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