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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0] 主题: 上海医学院200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操作规则 |
作者: bebyond (bebyond) | ||
标题: 上海医学院200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操作规则[转载] | ||
来自: 218.78.*.* | ||
发贴时间: 2003年10月10日 21:39:45 | ||
长度: 2000字 | ||
上海医学院200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操作规则
一,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复旦大学学生评优评奖评定方法》及《复旦大学奖学金管理条例 》 二,评定对象与标准: 2002-2003学年在校学习的本科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 则,择优综合 评选。 三,评定原则: 奖学金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四,评定等级与比例: 2002-2003学年奖学金,比例如下: 等级 占学生总数百分比 01基础 一等奖 3% 1 二等奖 12% 3 三等奖 25% 8 五,德智体综合测评=品德评定分×20%+智育分×80% 智育分包括:必修科成绩,选修科成绩,体育成绩 按照专业与年级的不同,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单位划分为9个。即: 99法医;99基础医学;00法医;00基础医学;01临医七年制;01 五年制及法医 01基础医学;02临医七年制;02基础医学,法医 六,参加本年度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一学年中无违反校规; 品德评定等级在良以上; 必修课成绩无补考记录(选修课成绩补考记录除外) 本年度体育成绩及格 七,获各类奖学金等级的评定标准: 1.一等奖学金:学生在本学年综合测评中,名次在同一测评单位中的前 6%以内,并同 时具备下列条件: 品德评定等级为优;一学年必修课各单科成绩绩点在2。0(含2。0) 以上。 2.二等奖学金:学生在本学年综合测评中,名次在同一测评单位中的前 20%以内,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品德评定等级为良上以上;一学年必修课各单科成绩绩点在1.7(含1 .7)以上。 3.三等奖学金:学生在本学年综合测评中,名次在同一测评单位中的前 40%以内,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品德评定等级为良以上;一学年必修课各单科成绩绩点在1.3(含1.3 )以上。 八,单项奖学金申报条件及步骤: 1.符合本年度奖学金参评条件,并在某一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2.本人自愿申报--辅导员初审--学院终审择优综合评选--公示 医学院学工组 2003-9 ~~~~~~~~~~~~~~~~~~~~ 路过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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