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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51] 主题: 关于2004年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 |
作者: danfulcai (SAI) | ||
标题: 关于2004年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转载] | ||
来自: 221.137.*.* | ||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04日 00:57:10 | ||
长度: 2495字 | ||
各院系、各位教师、各位同学:
现将2004年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 (1)9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至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 续。13日开始上课。 (2)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应及时请假。返校后学生须交书面情况 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由系主任批准,方 可到教务处注册考务中心补办注册手续;枫林校区学生补办注册手续到治 道楼二楼210室办理。未经请假而逾期注册者,两周内所缺课程按旷课处理 ;逾期两周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补考、重修及免听 ( 1 ) 补考不收费,本专科学生9月8日到校申请补考。 ( 2 )需补考大学英语、政治理论课的学生分别到大学英语教学部、社科教 学部办理手续,其他课程到开课院系办理。 补考时间:大学英语:9月10日上午8:30---10:30,地点:3108教室; 政治理论课:9月10日下午2:00---4:00,地点:3108教室。 其他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补考,均由开课院系安排。枫林校区各专业学生, 凡在邯郸校区所选课程的补考、缓考,均须在邯郸校区完成。 ( 3 )需要重修学生,正常选课重修和免听选课重修(包括免听和不免听) 的操作程序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复旦大学重修申请表》,由任课教 师、系主任签字,并在开课院系交纳重修费,在开学二周内9月27日之前交 注册考务中心。枫林校区学生交所在院系教务员,由教务员统一交注册考 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重修课程可在选课系统内选课,重修课程费务必 在开学二周内至开课院系交齐,教务处从第三周开始根据学生重修交费情 况,审核学生重修课程是否已交费,未交费学生重修课程一律删除,包括 本科外国留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三、关于第二专业、第二学位 第二专业的选课在本科生“选课系统”中进行,但只有注册修读第二专业 的学生才能选修第二专业的课程。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课程在2004-2005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中,课程代码均以“9”开头,例如913.001.1.01新闻 学学概论。选课系统在开学后的第一周9月13日8:00时-9月20日16:00时 开放第二专业的选课。但是,学生选课后只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第二专 业的选课才能正式生效;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学生将被视为放弃修读第 二专业,所选课程将一律删除!缴费时间:9月25日(周六)上午8:30--- 11:30,缴费地点另行通知,请学生注意教务处网站的通知。未修读第二专 业的留学生和本科学生不能选第二专业课程,如选第二专业课程不能参加 上课与考试,课程成绩产生“?”(问号)由本人负责。 四、复学手续 办理复学手续、恢复入学资格手续、结业后重修申请手续的同学,请于9月 8-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到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 邯郸校区综合楼225室)办理。 五、教务员会议 9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教务处会议室(邯郸校区综合楼208室)召 开教务员会议,布置开学工作。 此件发至各院系分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员、辅导员,传 达至全体教师和学生。 教 务 处 2004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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