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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744] 主题: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作者: Virgil 标题: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我把青春献给你 来自: 221.227.*.*
经验值: 55024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2日 03:56:09
等级: ☆☆☆☆☆ 长度: 1403字
我是就事论事,虽然我是violetrain的同学.
关于这条规定"一天内在全站发帖40篇或以上且未加入文摘区者封贴"我以为
是不妥的.
既然有了不得发水贴的规定,这条规定的位置就显得很尴尬了.没有理由拒绝一个人一天
内发40篇有内容的帖子啊.也许他有感而发呢?也许他感情充沛呢.我想如果一个人连续
发了40篇以上很有看头且很受欢迎的帖子却遭封必定是会招来很多的反对.然而violetr
ain却没有这么收欢迎.因为对于很多人而言,他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我往往也是这么
认为的).然而法律法规却应该是公正的.一视同仁的.就像布什很喜欢那些到白宫门口去
支持他的人,却也不能剥夺其他人跑去反对他的权利.当我们遇到这样的矛盾时,我们就
应该意识到这样的公正背后隐含着不公正.就应该意识到我们的规定或许需要修改.

我看了violetrain的大部分帖子,水贴的比例是很有限的,即使有版聊也绝对没到该封的
地步.所以暴力火车先生显然犯的就是这条王法了.
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欢他的帖子.他说话偏激,刚愎自用,无视他人感情...我也不喜欢.但
不能让我们的感情左右我们的判断.他只是违反了一条似乎有些欠考虑的规定而已.当然
这条规定只要还存在.他被封就是应该的.

另外还有一点,因为这条规定并不是所有论坛都通用的,而新来者注册时不看坛规也是一
个普遍现象.老实说,我在这边这么久了,也不知道有这么个规定.虽然对于法律来说没有
什么不知者无罪的说法.但如果犯法的人真的不知道他的行为犯法,那么也许司法和执法
者也应该深思.当然还有一个折中的方法,就是强制性地限制发帖.也许可以解决这个问
题.

请站务们能够认真地考虑一下,给个答复,给个理由.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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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ething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净饭 来自: 192.168.*.*
经验值: 70549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2日 08:48:47
等级: ★★☆☆☆ 长度: 57字
http://mirror.fenglin.info/bbs/view_article.php?id=24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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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D_1412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无知・MCB・Chapter5 来自: 222.64.*.*
经验值: 109960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2日 10:30:09
等级: ★★★★★ 长度: 28字
要站务改变一条规定比登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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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ring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string 来自: 218.1.*.*
经验值: 34877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2日 11:22:56
等级: 论坛砥柱 长度: 66字
这条规定又不是针对某某人

有了规定就要执行

被封的有不只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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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rgil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我把青春献给你 来自: 221.227.*.*
经验值: 55086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2日 13:30:58
等级: ☆☆☆☆☆ 长度: 222字
这什么话,宪法还可以改呢.
因为被封的不只一个所以就应该保留吗?

【 在 (st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条规定又不是针对某某人
:
: 有了规定就要执行
:
: 被封的有不只他一个


--
就这样被你征服!吞下你藏好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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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ring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string 来自: 218.1.*.*
经验值: 34887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2日 15:50:47
等级: 论坛砥柱 长度: 356字
你们又都在说什么话呢

只是封贴七天而已

反应那么大至于么?

改不改都要封的

不会以为改了就能不封

【 在 (我把青春献给你)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什么话,宪法还可以改呢.
: 因为被封的不只一个所以就应该保留吗?
:
: 【 在 (st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条规定又不是针对某某人
: :
: : 有了规定就要执行
: :
: : 被封的有不只他一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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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rgil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我把青春献给你 来自: 221.227.*.*
经验值: 55119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2日 18:37:48
等级: ☆☆☆☆☆ 长度: 78字
sigh...
你没这种意识就不要掺合.

--
就这样被你征服!吞下你藏好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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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zhidou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机智豆 来自: 218.1.*.*
经验值: 73506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3日 19:18:28
等级: ★★☆☆☆ 长度: 60字
我觉得按周算比较好
假如有人一周上一次
那么40贴似乎太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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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ozhou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小舟 来自: 202.120.*.*
经验值: 11748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5日 17:43:57
等级: 博大精深 长度: 97字
^_^
各有各的难

【 在 (离离・MCB・Chapter5)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站务改变一条规定比登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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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ozhou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小舟 来自: 202.120.*.*
经验值: 11751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5日 17:48:48
等级: 博大精深 长度: 128字
但我依旧认为这是条有问题的规定
一刀切永远解决不了更本问题

可是……
也许这个问题仍旧是不了了之

时间能改变什么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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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zhidou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机智豆 来自: 218.1.*.*
经验值: 73534 发贴时间: 2004年07月26日 15:15:12
等级: ★★☆☆☆ 长度: 44字
我想改还是不改
我们都会尽快给大家一个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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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escendo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Cre∫endo 来自: 192.168.*.*
经验值: 99309 发贴时间: 2005年10月05日 20:44:55
等级: ★★★★☆ 长度: 106字
顶~~

【 在 Virgil (我把青春献给你) 的大作中提到: 】
: sigh...
: 你没这种意识就不要掺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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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escendo 标题:  Re: 建议删掉这条规定
昵称: Cre∫endo 来自: 192.168.*.*
经验值: 99312 发贴时间: 2005年10月05日 20:45:20
等级: ★★★★☆ 长度: 100字
-_-b

【 在 jizhidou (机智豆)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想改还是不改
: 我们都会尽快给大家一个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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